2012年12月3日升旗献词—— 遵纪守法,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
- 2013-08-19 09:39:54
- 五中 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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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老师,亲爱的同学们,大家上午好!
12月4日,是我国的“法制宣传日”。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,学习、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,是我们素质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了使我们同学们更好的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,学校把本周定为“法制宣传周”。学校将通过班会来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,通过显示屏、板报、手抄报和挂图展览等形式来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,通过法制安全讲座来让我们同学们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。
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,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。为了让我们接受健康的思想,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,规范自己的言行,监督自己的行为,严格要求自己,使自己健康成长,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,做一名守法公民,学生会安全部特向全校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认真学习、贯彻和执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,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。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。
二、积极参加法制宣传周开展的各项活动,增强法制意识,树立正确的荣辱观,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。我们大家要知道,法律是一把双刃剑,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,不能跨越法律一步,不能违法。同时也是我们的保护伞,它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,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三、 做到胸怀宽阔,和同学们友好相处。常言道:忍一下风平浪尽,退一步海阔天空。当我们同学之间有矛盾时,双方要退让一步,积极化解矛盾,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,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、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,更不应该大打出手,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。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,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,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,直至法律的严惩。
四、根据实践经验,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,要记住两点:第一、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,不提倡我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,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,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,或拨打“110” 报警。第二、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,比如被人敲诈,被人殴打,被人抢劫等等,应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。如:及时向学校、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,由家长、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,也可以向派出所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。
同学们,遵纪守法应是我们日常学习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因此,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,做一名学法、守法、守纪的合格中学生,共同建设我们平安和谐的校园。
学生会安全部
12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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